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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一小企业主,雇佣了一名外省打工者,因为这名打工者觉得工作辛苦和老板表示“干不长,月底就走”,于是这名小老板为了节约成本没有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不过,月底没到,这名打工者就出工伤事故了,他左手臂卷入机器中,皮开肉绽,惨不忍睹。虽然手臂最终被接了上去,但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后经评定构成六级伤残。打工者将这家小企业告上法庭,经过二审终审,法院判决这家小企业赔偿伤者黄某各项损失合计四十多万元。
因老板迟迟不肯支付赔偿款,伤者向常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调查取证,法官发现老板利用网银将企业账号中的款项分多次转入自己和老婆私人银行卡中,便立即冻结了他们夫妻个人银行账号中的全部款项,事后通过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以老板一次性支付40万元了结双方长达三年多的诉讼拉锯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