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毕业生实习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我司毕
实习生管理工作,现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凡来我司实习的毕业生,根据岗位要求及工作量,实习期限为
3-6
月。
3
、本规定适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专、本科毕业(己学完学校规定课程进入实习
期的)实习生
二、录用实习生基本要求:
1
、以各部门的工作要求为依据,按办公条件许可、所学专业对口。
2
、实习生原则上为本科,特殊岗位可接收品学兼优的专科生,且必须完成学
校规定的课程,并按学校规定已进入实习的在校生或应届毕业生(以实习推荐信
为准)。
3
、具备健康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审批程序
1
、人力资源部对实习生所在院校推荐信及《实习生档案登记表》进行审核。
2
、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进行面试,综合意见后将适合的《实习生生档案登
记表》交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3
、人力资源部根据分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办理实习生录用手续。
四、实习生待遇:
(
1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给予实习补贴:
①应届毕业实习生:研究生
600
元月,本科生
500
元,专科生
400
元月。
②实习期间实习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原则上不享有其它福利。
(
2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确有必要,则按公司一般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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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出差待遇执行。
(
3
)实习生的住宿问题由个人解决;伙食问题:公司提供中餐,按五元
/
餐
的标准,个人自付
2
元
/
餐。
(
4
)与公司签订就业协议的实习生,实习期满,结合公司实际招聘需求,并
经考核合格,用人部门同意录用后,可按公司招聘新员工的流程,聘为公司员工,
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限与工资规定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司的各项
规章制度。
(二)用人部门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特别要加强保密教育。未经允许,实
习生不得接触公司内部信息,以防资料向外泄漏。
(三)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作风散漫、表现不好的实习生,部门可随时取消
实习资格,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
除上班时间在我公司实习外,
其他时间一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事情与本
公司无关。
(五)
实习结束后,
用人部门应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用书面形式做出评
价,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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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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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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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七月二十日